兒童及嬰幼兒首次驗光應散瞳
瀏覽次數:174 日期:2015-08-11 11:41:36 來源:上海和平眼科醫(yī)院 進入眼科專家答疑區(qū)
在眼科專科醫(yī)院驗光師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有患者提出這樣的疑問:“
驗光配鏡都必須要
散瞳嗎?”尤其是家長們,常常擔心會對孩子的視力產生影響。就這一疑問,
上海和平眼科醫(yī)院驗光配鏡中心專家給出了解答。
對于7歲以下的兒童及嬰幼兒,在第一次驗光配鏡時,不僅要散瞳,而且還要用強力的散瞳劑——阿托品眼膏。對此專家解釋,其原因在于,小兒的眼睫狀肌調節(jié)功能非常強,十歲左右的小朋友,其高調節(jié)能力可以達到2100度,而40多歲成年人一般的調節(jié)能力在500度左右。因此,如果兒童驗光前不作強力散瞳的話,很難準確地測出孩子的度數情況。
專家指出,假如第一次檢查確定近視或
遠視的準確度數以后,再次檢查時可以不采取強力散瞳,只用托品酰胺眼藥水散瞳即可,甚至還可以不散瞳。當然,檢查結果一定要跟之前一次強力散瞳的結果作對比,如果檢查結果相差很多,則可能仍需再次強力散瞳。
通常強力散瞳是使用阿托品藥膏,在驗光前每天搽一次,連續(xù)搽三天,第四天檢查。而普通散瞳就是滴托品酰胺藥水,往往檢查當天每十分鐘滴一次,連續(xù)滴三次,半個小時后就可以檢查了。專家同時表示,阿托品藥膏散瞳后,瞳孔往往需要半個月左右才能恢復正常;而托品酰胺藥水一般滴后6-8小時即能恢復正常。當瞳孔散大后,眼睛接受光線多了,會刺激睜不開眼睛,而遮光會讓人感覺舒適些,因此專家建議此時可以給孩子佩戴太陽眼鏡。
專家指出,孩子查出遠視,并不一定意味著就需要配鏡。對于7歲以下的兒童,有輕度遠視屬于生理現象,如未伴有內斜、視疲勞或視力不良,則不需要配鏡;但如果出現了內斜或視疲勞或者視力不良中的任意一種情況,就應配戴眼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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